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[全文废止]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年第9号 2011-03-27 税屋提示——
1.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,自2020年1月1日起,本政策全文废止。 2.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有关条款的决定,自2013年2月16日起,本法规已修订,具体修订内容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。 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05年本)》同时废止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:张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税 屋附件: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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